黔招考成〔2012〕13号
各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2〕24号)精神,现将2012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层次、科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 科:140分 理 科:120分
艺术、体育(文):98分 艺术、体育(理):84分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 科:180分 理 科:128分
艺术、体育(文):126分 艺术、体育(理):90分
(三)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155分 医 学 类:145分
农 学 类:100分 艺 术 类:100分
法 学 类:100分 理 工 类:100分
经济管理类:100分 教 育 学 类:190分
(四)农村乡镇卫生技术人员委托培养
1.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 科:100分 理 科:100分
2.专科起点升本科:100分
二、录取时间
2012年12月5日—2013年1月7日。
三、录取方式及地点
(一)录取方式: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广域网方式录取。
(二)录取地点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录取地点: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录取场(贵阳市浣纱路66号)。
院校远程录取地点:各招生院校。
四、投档录取事项
(一)投档录取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12年12月5日—12月24日;
调剂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12年12月25日—12月29日。
(二)省内院校录取名册审批时间:2013年1月2日—1月7日。
(三)2013年1月7日后不再进行补录。
(四)各院校必须在2012年12月5日前,将本校成人招生工作的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见附件1)。
(五)因生源少不能开班的专业,招生院校必须于2012年1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及时办理考生电子信息档案退档手续。
五、调剂录取事项
(一)院校内调剂录取:院校内同类别专业及不同学习形式之间的调剂录取工作,由院校按有关录取规定自行办理。
(二)院校之间调剂录取
由于所报院校计划满或所报院校专业因生源少不能开班而落选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录取。调剂录取程序如下:
1.考生填写“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2);
2.调出院校在“调剂录取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将考生电子信息档案及时退回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3.调入院校在“调剂录取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在调剂录取期间统一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再办理调剂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