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县安监局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4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的规定,为配合全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中心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培训机构,拟对全省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培训或再培训。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安全资格证书。为使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现将2015年第一期培训班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 初训
2015
年
4
月
12
日
——
4
月
17
日
(共5天)
复训
2015
年
4
月
14
日
——
4
月
17
日
(共3天)
培训对象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 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培训大纲进行培训,并按大纲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培训费用 培训费:初训750元/人;复训400元∕人(含教材、资料等)。食宿自理
培训地点 贵阳金阳区观山西路碧海花园金蝶苑 诚智大酒店(海宁皮革城斜对面)
酒店电话:0851-88613999
培训单位 贵州省危险化学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报到时间 初训
2015年
4月
12日
9:00至16:00
复训
2015年
4月
14日
9:00至12:00
注意事项:
1、 参加培训人员带近期蓝底彩照二寸、一寸各1张(同底照片);
2、 身份证复印件2张;
3、 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
4、 县级或社区医院的体检合格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 复训人员请带安全资格证书;
6、 请于
4月
10日前
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传真至培训中心(或电话告知)。
联系人:
刘
老师
龙
老师
电 话:18985581108 15285017053
传 真:0851—4717015
贵州省危险化学工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